呱呱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34 秋裤(第1页)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好兄弟好到一定程度了,总能在某些想法上面产生不约而同的默契。

比如下午吃过饭,李驰就冲进教室把一个白色硬壳袋子放在林小贤桌上:

“贤哥!礼物我买到了!”

林小贤往袋子里一瞅:

“淦!秋裤?”

“是啊!我想过了,这玩意儿有三大好处!”

李驰很自豪,他成长了,已经可以独立完成挑选礼物并拥有清晰的思路。

“第一,实用,这就不多说了,懂得都懂。”

“第二...”李驰抓抓脑袋,“严格来讲秋裤也属于贴身衣物,送女生贴身衣物,多少沾点儿暧昧啥的嘛...”

嗯,好像有点道理...

“不过驰哥说的时候别笑,你一笑就沾点儿猥琐,而不是暧昧了...”

一个满头大汗的胖子气喘吁吁,提着女生的秋裤一脸灿烂的笑,确实会让不知情的人避之不及。

李驰就板起脸,然后继续说第三点:

“第三点,就是创意!除了我以外,你还见过谁圣诞礼物送秋裤的吗?”

其实是有的。

前几年小姨就给林小贤和林小书送过“夏威夷纯天然棉麻秋裤”。

淘宝也有很多秋裤的礼品包装。

但是就周边的同龄圈子而言,李驰还真是第一个送秋裤的。

李驰买的秋裤0不是大卖场里堆在货台上一帮大妈乱抢的那种,而是很精致的礼盒,采用的是瑞典双铜纸双面覆膜,灰板作结构件支撑。

说着复杂,其实就是苹果手机包装盒用的那种材料。

香槟色的盒子很简约,用烫金字写着。

这是一个用心的小细节。

秋裤原本的翻译是“MimoPants”。

这里故意省去“Pants”这种露骨的字眼,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档次。

烫金字的上方是同样简约的品牌logo,虽然是一个林小贤没听过的品牌,但从卖相上已经给林小贤留下了很好的第一印象。

颜值为王的年代,有时候皮囊就是这么重要。

礼盒的封口处留有细细的凹槽,用具备女性意象的淡粉色丝带镶嵌,然后在中间打了个蝴蝶结,要是不说的话,还真没人会想到里面是一条秋裤,看起来倒是更像是珠宝盒之类的东西。

--------------------------------------

“MerryChristmas!BoysandGirls!”

();()  英语课的时候,老师一进来就高呼,然后就开始一场很长的开场白。

在场的除了几个学霸们,并没有人认真听她在说什么。

“搁这练听力呢...”

热门小说推荐
痞子爱我

痞子爱我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我的七个师姐国色天香

我的七个师姐国色天香

作品简介和我比剑法?我大师父当代剑仙,一手修罗剑法镇压当世!和我比邪性?我二师父邪道修士第一人,门徒十万众!和我比医术?我三师父神医门当代医仙,妙手回春,活死人肉白骨!...

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

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

简介关于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狸华投胎时出了点意外,孟婆汤还没喝就转世了。成为了农村的一只狸花猫。本以为这辈子只能抓抓老鼠,揍揍路过的狗,当个村霸度过此生。可偶然间,和村里的猫狗杀死了一条红蛇,体质进化,抢到了一个破商城。于是,崛起路上,多出了一位又一位的受害者。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鬼王谁懂啊,我就口嗨一句,那只狸花猫晚上带千只黑狗玄猫堵我。某位僵王我就练练嗓音多吼了两下,那猫开着装满道士血的洒水车浇我!严重贫血的茅山道士们天天被狗妖鸡妖打上门不说,还要定期供血,这日子没法过了!一对大花臂在云雾中显露的那一刻。众生为之而胆颤。惹猫爷的,晚上睡觉眼最好睁一只!狸华!...

护肤网红在古代

护肤网红在古代

建议当原创观看,爽文一朝穿越到古代武侠世界,号称天然护肤古法养人的网红牧遥决定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踏月而来,去而留香说的就是这种香香帅同款香水,打九折给你日光影下,冰肌玉骨,这是...

一个蛮子的传说

一个蛮子的传说

简介关于一个蛮子的传说一位向往美好生活,只为了能活着的大山孩子。被人逼得一步一步踏上了修真成仙的道路上。当所有人都在嘲讽他像只蛮牛一样只会横冲直撞时那便用这一身蛮力,击碎所有人的偏见。构造一个只属于蛮子的传说!...

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

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

简介关于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重生以前,堂堂沈氏集团掌上明珠沈清榆为了给心脏深处的白月光报仇,带着仇恨嫁给了顾时聿。她装作贤妻和他三年夫妻,最终却没有成功报仇,反而被白莲花所害,家人最终为了她将沈氏拱手让人。重生之后沈清榆打算偷偷报仇计划让顾时聿爱上她然后抛弃他,让他体会一遍那个人受过的伤。最后沈清榆我确实没有喜欢过你,你确实是他的替身。顾时聿怎么来两次你都不爱我?替身也可以,清榆爱爱我,好不好?。顾时聿从来就不是她的选,她就算将那个人从心底生生剜了出来,但她还是不爱他。顾时聿不知道自己爱了沈清榆多久,他只知道他羡慕嫉妒甚至是恨沈清榆在那个人面前笑魇如花的样子,可是他不敢将一丝一毫的爱意流露,他恨她不爱自己,却爱她难以自拔。所以,在有机会做替身时,他亲自设计成为了沈清榆老公,可是他又贪心了。最后的最后,沈清榆才现原来真正令人心疼得痉挛的人一直是顾时聿,所以的一切都是假的,她血红着眼握着刀柄的手无声颤抖,男人腰腹处猩红色的血晕染又晕染...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