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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第1页)

第三十四章

了致生走了。

在春日某一个阳光正好的早上。

临走前的那个夜晚,他让护工把他抱到轮椅上,推到窗边看星星。

医院的住院部在老城区,可即使没有高楼大厦的遮挡,京栖的光污染仍旧十分严重。了致生根本看不到什么星星。

护工怕他累着,隔一会便催促他躺回病床:“了先生,等你恢复好了,让闺女带你去海边看星星。我上回看到那个北斗七星,漂亮得勒。”

等恢复好了?

他都已经是将死之人了,等不到那一天了。

但了致生没有反驳,只是笑了笑,说:“我看过最漂亮的星空,在沙漠里。”

荒无人烟,星月为伴。

那是他人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

要是有机会,他不想去什么海边,只想魂归沙漠,在那些刻满岁月痕迹的石窟里日复一日地清理沙缝。

——

了了到病房时,了致生已经躺回了病床上。他合上杂志,放到手边,问了了:“接到你妈了?”

“接到了。”了了先看了看监护仪上了致生的各项数据,这才拉了把椅子坐下,慢慢喘气:“她国际航班倒了很久,我看她太累,就先安排她去酒店休息了。”

了致生沉默地点了点头,过了一会,又问:“这么久没见,你和她相处得还好吗?”

“很好啊。”了了冲他笑了笑,让他别担心:“我又不是刺猬,逮谁扎谁。”

了致生被她逗笑,咳嗽了两声,没再多问。

那一晚,他很沉默。

和之前急着教会她各种道理,安排后事时不同,他安静得像是一个逐渐停摆的钟,连同经过他的身边时,都能感受到时间在慢慢的停滞。

了了直到后来才想明白,不是了致生预知了自己的生命尽头,在安静等待。而是他已经安排好了所有他要做的事,正从容赴死。

他一贯优雅,这种优雅不仅限于表面上的仪容仪表,而是刻在骨子里的行为习惯。

即使他病入膏肓,也依旧会叮嘱了了,给他在床头上养一捧花。病房里邻床的病友来了又走,走了又来,零零总总,换了一波又一波。

他总能微笑着,在晴天、雨天或者雪天等任何一个他喜欢的天气里,点上一炉香,修剪花枝。

他对了了说:“生重病就是走在悬崖上,不能恍神,不能犹豫,更不能害怕。可人的本性是很难克服的,只有找一些喜欢做的事,才能时时刻刻地提醒自己,我还想活着。”

除此之外,他没有再给了了留话,只是牵住了她的手,像那年在南啻,冒雨来接她时一样,那样充满了力量。

强作用的药物早已令他千疮百孔,他已经很久没能这么用力地握紧她。

了了感受到他似乎在和自己道别,那一刻,她整颗心被揪紧,难受得喘不过气来。

知道了致生还在听着,她语

很慢地给他讲了一个故事:“我有一天做梦,梦见我有好多个前世,每一世我都孤苦伶仃的。直到我遇见了一个小和尚,他让我做好事攒福报,这样死后就可以用生前积攒下来的功德兑换一个愿望。我攒啊攒,攒了很多很多,直到第四世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很好很好的爸爸。”

“可惜,那一世不那么太平。我很小就要跟着你练武习枪,抵御流寇。你无数次把我从战场上抱起,带我回家。在我十八岁那一年,楼峋领着兵马抵达了我们的地界。”了了说到这,自己也笑了:“我一定是认识的人太少了,连楼峋在我梦里都有角色。”

了致生双眸紧闭,语不成句,只能断断续续地提问道:“然后呢?”

“然后我就跟楼峋打了一架,虽然谁也没赢,但我成了战俘被送往了楼峋的国家。”

了致生疑惑:“我……让你,去的?”

“梦里没有这么详细。”了了揉着他的手腕和掌骨,轻声道:“但是我想,这一定是我俩商量着来的。因为我到那以后,安安分分,不挑事不闹事。平日里,也就和一路随我来到这个地方的白马为伴。他们不让我写信,还没收了我房间里的所有纸笔。爸,我觉得我这辈子字写不好,有一半是他们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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