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呱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7章 过去不好的遭遇(第1页)

“而且刘燕你妈妈做的猪蹄那么好吃,开一个固定的店肯定比现在这种流动摆摊赚钱来的稳定。”叶炫给刘燕分析起来。

“嗯嗯,刘阿姨做的猪蹄真的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开个有招牌的店铺更好!”

林兴隆也在一旁点头附和。

听闻刘燕沉吟了一下她没有办法一下子下决定,因为这事情关乎自己和妈妈,而且说白了她有什么筹码让叶炫帮自己呢?

“来了孩子们大家久等了,午饭做好了!过来吃饭了!”刘金花此时推开了厨房的门走了出来。

手上拿着几样菜,分别有红烧猪蹄,炒青菜和白灼虾等几样。

刘金花将菜逐一摆好放在桌上,招呼坐在沙上的叶炫几人过来吃饭。

“好的,刘阿姨!”叶炫应了一声便拉着林兴隆起身。

刘燕兴奋的跑到餐桌旁喜悦道:“妈!你终于又做白灼虾了!我的最爱!”

说着便要抱抱自己的妈妈,这亲昵的样子把刘金花搞的脸蛋通红。

“燕子,别闹还有别人在呢!”刘金花佯嗔的看了一眼刘燕无奈说道。

“嘿嘿,没事都是朋友!”刘燕倒是无所谓已经在家了怎么放松怎么来。

叶炫见状倒是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坐上餐桌吃饭时,刘金花特的给叶炫装了一大碗米饭,给叶炫吓了一跳。

“叶同学,你年轻人长身体要多吃点!”刘金花把米饭递给叶炫还不忘记叮嘱一番。

“谢谢刘阿姨!”叶炫拿过饭碗对着刘金花感谢道。

“一直刘阿姨显得多生分,你跟燕子是初中同学也是朋友,直接喊我刘姨就行了。”刘金花笑着回应了叶炫。

“好的,刘姨!”叶炫微笑回应。

拿着刘金花给的饭碗,叶炫看着满桌的食物,夹起了一块红烧猪蹄放进嘴里细细品味。

“就是这个味!感觉酱香比在摊位吃的更加浓郁。”叶炫感慨道。

果然家里做的永远比在外面做的好吃!

此时林兴隆也在吃猪蹄,不过他吃饭一般很安静并不会出什么声音。

可吃到这么好吃的猪蹄他也忍不住评论了句:“刘阿姨你的手艺真好啊!”说完还对刘金花竖起个大拇指表示点赞。

“你们喜欢吃就行!这也是阿姨我为数不多还比较擅长的本事了!”

“说起来这次阿姨遇到那些混混惹事。还好是叶同学帮我们家解的围,这边阿姨跟你阵重的说一谢谢!”

刘金花脸上流露出微笑,面带感谢看着叶炫说道。

说着刘金花拿起自己的杯子要和叶炫干一杯。

叶炫倒也没有拒绝,因为他知道这是普通人最为淳朴的感恩手段了。

碰杯过后,叶炫想起来还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问清楚,他之后帮助刘燕起来也好简单一些。

他记得刘燕之前还在同学聚餐时对自己父母表现出那强烈的自豪之情。

热门小说推荐
痞子爱我

痞子爱我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我的七个师姐国色天香

我的七个师姐国色天香

作品简介和我比剑法?我大师父当代剑仙,一手修罗剑法镇压当世!和我比邪性?我二师父邪道修士第一人,门徒十万众!和我比医术?我三师父神医门当代医仙,妙手回春,活死人肉白骨!...

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

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

简介关于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狸华投胎时出了点意外,孟婆汤还没喝就转世了。成为了农村的一只狸花猫。本以为这辈子只能抓抓老鼠,揍揍路过的狗,当个村霸度过此生。可偶然间,和村里的猫狗杀死了一条红蛇,体质进化,抢到了一个破商城。于是,崛起路上,多出了一位又一位的受害者。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鬼王谁懂啊,我就口嗨一句,那只狸花猫晚上带千只黑狗玄猫堵我。某位僵王我就练练嗓音多吼了两下,那猫开着装满道士血的洒水车浇我!严重贫血的茅山道士们天天被狗妖鸡妖打上门不说,还要定期供血,这日子没法过了!一对大花臂在云雾中显露的那一刻。众生为之而胆颤。惹猫爷的,晚上睡觉眼最好睁一只!狸华!...

护肤网红在古代

护肤网红在古代

建议当原创观看,爽文一朝穿越到古代武侠世界,号称天然护肤古法养人的网红牧遥决定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踏月而来,去而留香说的就是这种香香帅同款香水,打九折给你日光影下,冰肌玉骨,这是...

一个蛮子的传说

一个蛮子的传说

简介关于一个蛮子的传说一位向往美好生活,只为了能活着的大山孩子。被人逼得一步一步踏上了修真成仙的道路上。当所有人都在嘲讽他像只蛮牛一样只会横冲直撞时那便用这一身蛮力,击碎所有人的偏见。构造一个只属于蛮子的传说!...

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

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

简介关于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重生以前,堂堂沈氏集团掌上明珠沈清榆为了给心脏深处的白月光报仇,带着仇恨嫁给了顾时聿。她装作贤妻和他三年夫妻,最终却没有成功报仇,反而被白莲花所害,家人最终为了她将沈氏拱手让人。重生之后沈清榆打算偷偷报仇计划让顾时聿爱上她然后抛弃他,让他体会一遍那个人受过的伤。最后沈清榆我确实没有喜欢过你,你确实是他的替身。顾时聿怎么来两次你都不爱我?替身也可以,清榆爱爱我,好不好?。顾时聿从来就不是她的选,她就算将那个人从心底生生剜了出来,但她还是不爱他。顾时聿不知道自己爱了沈清榆多久,他只知道他羡慕嫉妒甚至是恨沈清榆在那个人面前笑魇如花的样子,可是他不敢将一丝一毫的爱意流露,他恨她不爱自己,却爱她难以自拔。所以,在有机会做替身时,他亲自设计成为了沈清榆老公,可是他又贪心了。最后的最后,沈清榆才现原来真正令人心疼得痉挛的人一直是顾时聿,所以的一切都是假的,她血红着眼握着刀柄的手无声颤抖,男人腰腹处猩红色的血晕染又晕染...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