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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法兰鹰炮3(第1页)

这日传令兵骑着快马,一路将这消息带到了阿卡的港口。传令兵带来了弗兰西的命令:阿卡往自由城的皇家快船先行暂停启程,目的地改为往南角(法兰于‘圣教战争’末期在罗西克半岛最南端取得的军事要塞)。专门腾出一个舱室来运送弗兰西王子的私人物品。立即清空所有过剩货物,以最快航将王子的私人物品往南角。抵达南角后尽快补充给养和人员,然后以同样方式尽快使往北角(法兰于‘圣教战争’末期在纳特兰最南端建立的军事要塞)。抵达北角后再以最快度驶往查尔顿港。抵达查尔顿港后,在那里由防务省专人负责护送王子私人物品换乘内河快船送往皇城的皇家铸造局。

弗兰西返程回到凯瑟琳堡,但只是让大队回堡。自己却亲自护送这辆装载uoo私人物品uoo的马车去了巴斯顿的阿卡港,写了一封给法兰防务大臣德坦元帅的信,信里请防务省务必排出最好的专家学者来研究这个货物。随后皇家快船立即启程直接把大炮运往法兰查尔顿港。出前弗兰西还一再叮咛,不许中途换船,快船必须直接开到查尔顿的皇家军港。在军港内换装专门的内河快船,快船不许耽搁一路直接把货物送往皇城南边皇家铸造局的专用港口卸货。铸造局的官员收到货物后马上以最快方式进行回执。

此事办妥之后,弗兰西心情甚是愉悦,他知道这门铜炮只要可以安然无恙的抵达法兰,那么就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到来。因为很快皇家铸造局与法兰大学的学士学院和工匠学院都会开始研究。弗兰西又专门致信给法兰内阁申请了专门的款项进行仿制。他相信不出三年法兰就也可以造出这种杀伤力巨大的武器来。

从阿卡返回的路上,弗兰西甚是轻松,几个月来的征战和应酬使得弗兰西倍感疲惫,经过uoo凯堡之战uoo和uoo石中城之战uoo前后两场战事,陆桥地区终于恢复了和平。弗兰西终于可以卸下盔甲好好的骑着自己的坐骑‘马王疾风’轻装薄衫在红土荒原上狂飙了。

‘马王’疾风是弗兰西的坐骑。它属于一个特别珍贵的品种‘皇家战马’。马都是有社会性的生物,一般马群都会有一个马王作为种马,其余都是母马。母马性格温顺但公马却非常难驯,因此军马大多是母马或者阉马。而只留最好的种马作为繁殖。

但这匹‘疾风’似乎是天生为弗兰西准备的,他岁入学皇家骑士学院时他母亲伊丽莎白王后要送他一匹战马。他来到皇家驯马场的时候第一眼就看中了这匹本来被选中作为种马的马驹。后来他亲自驯服了这匹没有阉割的一岁小公马,并为它取名‘疾风’。皇家战马本来就高大威猛,这匹‘疾风’更是了得。它两岁半岁时肩高达到尺寸!(约米高)uoo疾风uoo全身通体栗色只有头顶有一撮棱形的白毛,皮毛如猩红色的锦缎。更惊人的是它负载o磅的重量在法里的距离上跑出了分秒的惊人成绩,这个成绩已经接近皇家快马的度了。

‘疾风’今年三岁,和弗兰西一样都是个壮小伙。都说坐骑随主人,疾风的性格也似乎很像弗兰西。平时不像其他公马一样动不动就嘶鸣或者不老实,而是显得非常平静,但如果你认为它是一匹很胆小的马,那就大错特错来。疾风和它的主人弗兰西一样是个人狠话不多的角色,平时看它很安静,但一旦上了战场就异常的兴奋英勇,似乎血腥的气味可以刺激它的神经一样。而且也跟它主人一样,对情的母马一点都不感兴趣。

(作为史上最强的法兰皇家马,这里介绍一下它们的分支:

自费德林大帝在法历元年,帝国东迁法兰建立皇家骑士团后。皇帝下令以自己的三匹御马为基础,创立了‘皇家驯马场’。经过百年的研究,培养出了当时世界上最强悍的马种“法兰皇家马”。这种马匹高大威猛,不论是勇气负重,还是度耐力都堪称举世无双。皇家骑士团的骑士们也凭借着这种优秀的战马称雄人类世界,因为皇家骑士们可以穿戴更重的盔甲,拥有更快的度。

后来由于东迁帝国的历史变迁,一部分皇家马被带往米萨和诺伊,分别形成了通体黑色的米萨马和通体米黄的诺伊马两个新分支。再后来诺伊马的一部分血脉与普通马匹混合形成了法兰最常见的花色品种诺丁马。而皇家马和米萨马的血脉却完美的延续了下来。

历史过去数百年,法兰的御用驯马师们也在不断的改良着法兰皇家马的品质。最终在“圣教战争”期间,‘皇家驯马场’的御用驯马师们为了更快的提高度和负重能力,将皇家马分别培养出了两个品系:皇家战马和皇家快马。随后米萨驯马场也照搬了这种模式培育出了:米萨战马和米萨快马。

皇家战马:高大威猛,性情凶悍。不仅度快而且负重和耐力更强。肩高六尺左右,相当于法兰成年男子身高。通身栗色,偶尔有白色点缀,皮毛油亮。可以负载o磅的重量在三分半钟内跑完法里的距离。一般战马需要五分钟以上。全副武装的皇家骑士骑上皇家战马如同飞驰的坦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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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快马:修长美观,性情骄傲。拥有世界上所有马种中最快的度。肩高五尺七尺左右,过了法兰成年女性的平均身高。全身栗色加白,毛色耀眼。可以负载竞骑手在三分钟内跑完法里的距离。其他品种快马最快也需要分半钟以上。飞驰的快马如同今天顶级的级跑车一样,因此专门用作为皇家赛马使用。

米萨战马:高大威猛,负重强。度虽不及最快的战马但负重能力强。肩高在六尺往上,是最高大的战马品种。通体深栗色或黑色,皮毛油亮。可以轻松背负oo磅的重量健步如飞,米萨战马是皇家马的早期分支,后来为了增加负重能力融入了挽力马的血脉,因此负重更强性格稳重,但度并不出众。这是因为米萨地区水网密布,米萨骑士团更喜欢下马步战,所以对战马度要求不高,但对负重能力要求较高。

米萨快马:鬃毛飘逸,耐力较强。有着高强耐力的快马品种。肩高五尺八左右,略大于大多数其他品种的快马。通体纯黑色,毛色如缎。可以负载竞骑手在分钟内跑完o法里的距离,并可以持续高奔跑o法里以上。米萨赛马场不是以竞为主而是更偏耐力的考验,比赛多为o法里和o法里的长跑项目。米萨快马有着其他快马无以伦比的身体素质,因此很适合做拉竞马车的挽马。法兰最豪华的罗尔斯兄弟工坊出品的马车往往都会选择退役的米萨快马做挽马。

诺伊重马:毛旺盛,善于攀登。是与米萨战马类似偏负重的品种。肩高在六尺左右,是比较高大的战马品种。通体黑色,头部蹄子有较长的白色鬃毛。负重能力不亚于米萨战马,虽然度不佳却非常善于攀登山地和雪地,性格温顺且耐寒性强。由当年uoo鹰狮之战uoo后独立的诺伊王国的王室马场继续培养,由于诺伊寒冷且山地颇多,因此在培养为保证负重和攀爬和耐寒能力混入了山地挽力马的血统。也属于混血战马的类型,但诺伊人却称它是重型战马,简称诺伊重马。

诺丁走马:耐力强,不易生病。有着强耐力的马种。肩高五尺六左右,是法兰最常见的骑乘马种,勉强归类为快马。以黄白色块的毛色居多,也有通体卡其色或白色的个体。拥有强的耐力,一天可以持续小跑五百法里,也就是一天就可以从米萨抵达皇城。而且不易生病,性情温顺适合大规模养殖。它是有一点早期皇家马血脉,‘鹰狮之战’后诺伊的皇家马流落民间,与普通马匹和蒙哥利马多次混血杂交形成的马种。如今法兰诺丁地区有大量牧场专门繁殖这个品种的骑乘马,由于耐力强度不算快,因此法兰人给了它特殊的‘走马’称呼。

骑着uoo疾风uoo驰骋在红色荒原上的弗兰西,轻松的甩掉了他的侍卫们。后面的侍卫们着急坏了,因为弗兰西没有穿盔甲。这在战乱的陆桥地区飞奔可是无异于自杀,因为没人敢保证犄角旮旯里会不会突然杀出几个游逛的兽人来。跑了大约半个小时弗兰西终于慢了下来,最先跟上来的却不是弗兰西的法兰骑从,反而是本阿里大人给的几个阿兹狄侍卫。

这几个阿兹狄人是弗兰西返回凯瑟琳堡时本阿里大人从自己的贴身保镖中亲自挑选的。阿兹狄人是黑皮肤的人种,他们个个身材高大,肌肉达头脑执拗。本阿里大人挑选的这几个更是阿兹狄人中的豪杰,他们各个本领凡,骑术精湛。即使骑着逊色于‘皇家快马’的‘阿兹狄马’,但仍然凭着骑术后来居上,过了弗兰西的那些法兰侍从。

弗兰西和疾风见其他人跟上后便又开始了加,结果越跑越快最后就连那几个骑着流沙金色‘阿兹狄马’的黑人侍卫也被甩远了。红色荒原上,白衣罗衫的弗兰西骑着栗色的‘疾风’奔驰而过,他栗色的长飘扬在碧蓝的空中,夕阳的余晖照亮他金色的脸庞。

弗兰西闭上眼睛,展开双臂,让干燥的风划过他的指尖。风中的细纱在夕阳下闪闪光,空旷的红色荒原回荡着‘疾风’有节奏的马蹄声。清凉的海风伴着夕阳的余晖清凉着燥热的大地,旷野四周寂静无声。弗兰西还是闭着眼,他似乎听见风声伴着马蹄声在演奏谢幕的乐曲。他脑海中不断的浮现出那日陆桥之战的景象,但不知为何,一句古老的经文却反复回荡在他的脑海之中。

‘你若全心归于上主,上主必借你施展全能的大手,替你清灭你的仇敌。你就是主无上荣耀的光芒之剑,你宜与上主同辉,日月在你面前也亦会黯然无光。你必扫去阴霾裁决罪恶,让淫邪暗影无处遁形,光明必如主的宝剑一样高悬在苍穹之上。---光明经上主之剑’

弗兰西其实已经记不清他削去红石脑袋之后的情形了,只有几段金黄耀眼的画面还依稀印在他脑海之中。凯瑟琳堡前沿一片火海,金色的光芒之下,他已经几近目盲。挡在他面前的兽人阵营,就好像一片片成堆的芒草,在这金色的光芒之下土崩瓦解。他只看到他率领的皇家卫队所过之处,兽人的阵地如同遭遇了海啸一样溃散崩塌。再之后,就是日月交替斗转星移。太阳落下三次,升起三次。夜晚的苍穹,在他的光辉照亮四野,真如那经上所说,日月也黯淡无光。

弗兰西驾着疾风不知不觉已经跑到了陆桥海岸边的一处峭壁之上,这里红色的砂岩悬崖耸立在靛蓝的沧海之上。落日的余晖已经没入海平面,晚霞绯红映照在远方天际。弗兰西拉住缰绳立马在峭壁顶端,望着脚下苍茫的深蓝海湾与赤红大地,感慨万千。他本无意要建功立业,只是想要拼死保住补给,不想居然成就了这场旷世之战。如今细细回想,这胜利似乎绝非凡人能为之,只是上主借他之手完成的神迹而已。他俯身抚摸了疾风的脖子,真不知道马儿是否还记得那日决战的异象。如果知道,弗兰西倒是希望马儿能够讲话,告诉他那天到底生了什么。

身后马蹄声渐近,看来是侍从们终于跟上来。弗兰西轻叹一声,调动马头折返往凯瑟琳堡方向回去了。悬崖上只留下了红色的沙土和远方的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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