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呱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 果然不愧是身材好的(第1页)

在论坛,贴吧,站长之家,网址之家,陈林慢慢地获得了一些有关他的帖子。

然后真找到李站长的一些帖子,他不断留言。

不知道他能否看到。

虽然没有后世粉丝在微博给明星留言上千上万那么夸张,但是如今李站长的人气很高,他的帖子也有几百讨论的。

整了两个小时电脑,不知不觉到了12点,陈林感觉眼睛疲劳了,然后睡觉。

第二天,在一阵鸟鸣声中醒来。

跑步了几个早上,陈林看到那些骑自行车的走读生从自己身边飞奔过去。

特别是一个杀马特红男生,从他身边嗖地过,还吹着口哨。

“我日你个仙人板板。”

“不就是骑个车嘛!”

“有必要那么嚣张”

随后,陈林脑中一想,骑自行车是很好的有氧运动,也可以起到很好的锻炼作用嘛,不只是步行,我也要买个自行车。

“晚上回来后就买。”

“我要购买一辆高档变自行车碾压那个红毛的踏板车。”

陈林愤愤地想道。

早自习。

陈林理解和记忆了一些知识点,他没死记硬背,读得那么大声,要记下来才有用啊,在一些同学嗓子都念破得声音中,他趴了半个小时。

早自习下课,趴在起来的他型仍旧都没变型。

“陈林,我觉得你最近帅了,完全是这个型的缘故,你这头是哪里理的。”

陈汉升同志把他研究了许久,现的秘密说出来道。

“状元街”

“这周,我也要去那里理,你这型感觉真酷帅。”

“陈汉升同学啊,型也需要看脸。”

“我脸比你好看!”

“陈林,从今天起,咱们友谊灰烬!”

上了一天课。

然后步行回来,又碰到那个在自己身旁一阵风似的骑车的杀马特红毛男生。

“那个人哪个班级的啊,老在自己面前嚣张。”

有踏板自行车很了不起啊。

一回来,他就打开电脑,在网络上买车。

现在淘宝还没出来,易趣是国内网络上第一购物选择。

买个什么样子的。

肯定要买个好一点的!

以前陈林体验过一个朋友的自行车,好的自行车确实感觉不一样。

朋友本来是买汽车,但是把买汽车的钱买了一辆十几万的进口自行车。

大家都觉得他傻,你要骑车骑共享单车啊,他反驳别人不懂,骑共享单车时间长了比走路还难受。

朋友十几万自行车,陈林体验一把,看着车很大的感觉,但是很轻,单手随便提起来跑十楼都不是问题,

热门小说推荐
痞子爱我

痞子爱我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我的七个师姐国色天香

我的七个师姐国色天香

作品简介和我比剑法?我大师父当代剑仙,一手修罗剑法镇压当世!和我比邪性?我二师父邪道修士第一人,门徒十万众!和我比医术?我三师父神医门当代医仙,妙手回春,活死人肉白骨!...

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

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

简介关于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狸华投胎时出了点意外,孟婆汤还没喝就转世了。成为了农村的一只狸花猫。本以为这辈子只能抓抓老鼠,揍揍路过的狗,当个村霸度过此生。可偶然间,和村里的猫狗杀死了一条红蛇,体质进化,抢到了一个破商城。于是,崛起路上,多出了一位又一位的受害者。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鬼王谁懂啊,我就口嗨一句,那只狸花猫晚上带千只黑狗玄猫堵我。某位僵王我就练练嗓音多吼了两下,那猫开着装满道士血的洒水车浇我!严重贫血的茅山道士们天天被狗妖鸡妖打上门不说,还要定期供血,这日子没法过了!一对大花臂在云雾中显露的那一刻。众生为之而胆颤。惹猫爷的,晚上睡觉眼最好睁一只!狸华!...

护肤网红在古代

护肤网红在古代

建议当原创观看,爽文一朝穿越到古代武侠世界,号称天然护肤古法养人的网红牧遥决定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踏月而来,去而留香说的就是这种香香帅同款香水,打九折给你日光影下,冰肌玉骨,这是...

一个蛮子的传说

一个蛮子的传说

简介关于一个蛮子的传说一位向往美好生活,只为了能活着的大山孩子。被人逼得一步一步踏上了修真成仙的道路上。当所有人都在嘲讽他像只蛮牛一样只会横冲直撞时那便用这一身蛮力,击碎所有人的偏见。构造一个只属于蛮子的传说!...

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

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

简介关于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重生以前,堂堂沈氏集团掌上明珠沈清榆为了给心脏深处的白月光报仇,带着仇恨嫁给了顾时聿。她装作贤妻和他三年夫妻,最终却没有成功报仇,反而被白莲花所害,家人最终为了她将沈氏拱手让人。重生之后沈清榆打算偷偷报仇计划让顾时聿爱上她然后抛弃他,让他体会一遍那个人受过的伤。最后沈清榆我确实没有喜欢过你,你确实是他的替身。顾时聿怎么来两次你都不爱我?替身也可以,清榆爱爱我,好不好?。顾时聿从来就不是她的选,她就算将那个人从心底生生剜了出来,但她还是不爱他。顾时聿不知道自己爱了沈清榆多久,他只知道他羡慕嫉妒甚至是恨沈清榆在那个人面前笑魇如花的样子,可是他不敢将一丝一毫的爱意流露,他恨她不爱自己,却爱她难以自拔。所以,在有机会做替身时,他亲自设计成为了沈清榆老公,可是他又贪心了。最后的最后,沈清榆才现原来真正令人心疼得痉挛的人一直是顾时聿,所以的一切都是假的,她血红着眼握着刀柄的手无声颤抖,男人腰腹处猩红色的血晕染又晕染...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