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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千纸鹤(第1页)

一般情况下,智商高的人情商也低不到哪去。爱因斯坦、比尔盖茨、马斯克如果把心思用在迎来送往,溜须拍马上的话,肯定也会比普通人玩的更专业,花样更多

王耀庆、郑晓飞他们初入职场,受同事排挤,不被领导待见,主要还是因为没有经验,缺乏历练。

一旦他们融入社会,肯用心思,其实各方面都不会差。

张文霞的妈妈林秀兰就觉得王耀庆和郑小飞又有学识,又懂礼貌,对他俩印象很好。

有一天她就跟老张商量:“你觉得小王这娃咋样?”

老张说:“挺好的呀,有知识,人品也好。”

林秀兰沉吟了一下说:“啥都好,就是家里条件差点,工作也不行。”

老张:“话不能这么说,条件终究还是要靠自己创造的,小王现在是混得不行,但未必永远不行。人家是大学生,国家现在越来越重视知识分子。有句话是怎么说来着?金鳞不是池中物,一遇,那个一遇……”

“一遇风云便化龙!”张文霞接了下句。

“对,就是一遇风云便化龙,人家还这么年轻,将来遇到机会,说不定就会一飞冲天。”老张说。

林秀兰问:“那你觉得把小王说给文娟咋样?”

“不行!”老张还没来得及回答,却被张文霞一口否决。

“为啥不行?”林秀兰看着张文霞说:“虽说文娟腿有点问题,但也不影响正常生活,她家那么好条件,你大大又是地区专员,要是真成了的话,不是文娟配不上小王,而是小王攀高枝了。”。

“那个……”张文霞红着脸吱唔着说,“我不是说文娟姐配不上小王,主要是小王是个闷葫芦,文娟姐也是个闷葫芦,两个闷葫芦在一起多无趣。”

她眼睛一亮:“把文娟姐说给郑小飞吧,郑小飞油嘴滑舌的,文娟姐和他在一起一定会很开心。”

这个周末,张文霞跟王耀庆说:“我妈说明天请你和郑晓飞吃饭。”

王耀庆疑惑地问:“有啥事吗?”

张文霞神秘地说:“好事,早点来啊。”

周六一早,王耀庆就和郑晓飞去张文霞家。张文霞家在村部后面不远,四间两层的楼房,矗立在周围低矮灰黑的砖瓦房之间,宛如鹤立鸡群一般。

林秀兰笑容满面地接过王耀庆和郑晓飞手上的礼物,客气地说:“来就是了,还带什么东西。”指着楼梯说,“文霞和她姐在楼上,你们自己上去就是了。”

他们缓步走在楼梯上,就听见一阵悠扬低婉的吉他声伴随着伤感惆怅的歌声:爱太深,容易看见伤痕;情太真,所以难舍难分.....

他们敲了一下虚掩的门,歌声停止,就听见张文霞清脆的声音:“情进。”

他们推门进去,看见一个面容娟秀,身材苗条的女子怀抱吉他坐在凳子上,张文霞在她旁边。

郑晓飞对那个女子说:“你刚才弹唱的歌曲是《千纸鹤》吧?真好听。”

那女子低垂着头说:“这歌要男的唱才好听。”

郑晓飞:“那我试试?”

女子把吉他递给张文霞,张文霞接过递给郑晓飞。

郑晓飞试拨了几个音,就开始弹唱。他长得颇像当时香港当红歌星邰正宵,嗓音也像邰正宵一样富有磁性,张文娟不由沉迷其中。

张文娟爱好音乐,郑晓飞也有这方面的特长。张文娟本来性格腼腆内敛,但与郑晓飞话语投机,两人谈一会儿港台布的新歌,聊一会儿明星隐私秘闻,再自弹自唱一会儿。

反倒显得王耀庆和张文霞得很多余。

欢娱的时光总是很短暂,郑晓飞心花怒放,幸福来得太突然,让他产生一种不真实的感觉。直到林秀兰在楼下喊吃饭,他看见张文霞扶起张文娟,才现那么美丽的一个姑娘居然是个跛子。

他仿佛被一瓢凉水兜头浇下,火热的心瞬间凉透,脸上的笑容顿时凝固。张文娟神色也是一片黯然。

吃饭的气氛客气而拘谨,虽然也上了酒,但因为张文霞的爸妈都在,所以王耀庆和郑小飞都放不开,喝了两三杯就说喝好了,不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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