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呱小说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章 红玫瑰(第1页)

李赟第一次遇到方诗涵是在学校的图书馆里。

那时他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一个课题,到图书馆去查阅资料。

一进阅览室就看见方诗涵的背影。

她清爽的短,打扮极为简洁,素色的衬衫、水磨白牛仔裤、平底休闲鞋,随意而又沉静地坐在那里。初春的暖阳从窗外透进来,柔柔地映照在她的身上,光彩熠熠。一些流光溢彩的小尘屑,在她身周缱绻流转,她美丽得宛如童话中的天使。

那一刻时间空间仿佛静止,他瞬间失神了,直到管理员问他借什么书?才回过神来。那一下午他都神思不属,注意力怎么也集中不了,眼睛盯在书上,心思却在近在咫尺的天使那里。

正在他神魂颠倒中,一个仙乐般的声音响起:“同学,你也在研究这个课题呀?”

“学……学……学习一下”幸福来得太突然,他紧张得语无伦次,手中的书也掉到地上,慌忙爬下去捡。

他的动作太滑稽,引得女神嫣然一笑,那笑美得仿若在春风里绽开的花朵。

女神说:“有机会向你请教啊。”

他忙不迭地说:“不……不敢。”

天使已经翩然而去。

第二天下午,他去操场打篮球。笨拙地练习三步跨篮。其实篮球他是会打的,不过初中高中学校不重视体育,体育课都被语数外等主课占用了,也没有老师专业训练。他的动作很不标准,一个简单的动作,重复练了很多次却不得要领。

“同学,你的姿势不对。”

他回过头又看见了方诗涵。她穿一身浅灰色的安踏运动服,英姿飒爽,脸上笑意盈盈,仿佛在说:我们又见面了。

他识趣地将篮球传给她。她敏捷地接住,轻拍助跑,轻轻一跃,兔起鹘落,轻松地将球投进球篮。动作娴熟,姿势潇洒,端的是动如脱兔,静若处子。

那天她就教他打篮球,他本来头脑聪明,身手灵活,学习能力也强,很快就练得有模有样。她要离去的时候,他终于鼓起勇气:“同学,麻烦留下姓名、QQ号!”

“我,方诗涵,法学系,32班,”她回过头,指着自己的鼻尖一字一句地说,样子又潇洒又可爱。

她说的每一个字以及她说话时的每一个表情都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里。

就这样他们成了朋友,他们同系同专业,只是不同班。她的知识面很宽,对生活的认知和未来的规划都很理性成熟。

她告诉他:“大学很有可能是一个人系统学习知识的最后阶段,这个阶段过去了,就不会再有了,所以一定要珍惜。而学习相对于做其他事来说,还是要简单得多,既不需要凭借深厚的背景,又不需要看别人眼色,仰仗他人的鼻息,只要自己付出努力就可以了。我们将来走上社会就会觉做其他任何事情都不会比学习容易。”

她的话仿佛一阵清风吹开了他眼前的迷雾,激起了他的斗志。好多农村娃,把考上一所好大学作为奋斗的终极目标,进入大学后就会陷入迷茫,不知道自己新的努力方向在哪里。而大学的环境相对宽松,大学生又都心思浮躁,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迷失了自己,荒废了学业。

他想:我其他什么不能跟卓飞扬他们相比,难道比学习,比毅力也比不过吗?没有爹拼,那就拼自己吧!

她后来知道了他来自农村,家里条件不好,有些自卑。就开导他:“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贫穷是可以通过努力来改变的,你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入岭西这样的全国重点大学本身就是了不起的改变,只要坚持不懈,总有一天你会拥有你想要的生活。”

在她的指引和鼓励下,他积极上进,对自己的大学生活有了一些明确的规划,付出也得到了一些回报,大一的第一学期就获得了一等奖学金,后来又被系里评为“三好学生”,人也慢慢变得自信、阳光起来。

俗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李赟自然不是gay,而且生理心理都很健康。从他第一次见方诗涵的时候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她。她符合他少年时期就开始幻想的女神的所有标准,甚至她比他幻想中的还要完美。

他没有问过她的家世和背景,他觉得那样既冒昧又俗气,但从她的言谈举止和气质修养就可以知道她绝不会出身于普通家庭。她在他心目中的形象真的是太美好了,如果说她是美丽的天鹅,那他就是丑陋的癞蛤蟆,她是高贵的公主,他就是低贱的仆役。

他是个羞涩腼腆的人,原本他从没想过要向她表白,只是想把对她的爱永远珍藏在心底,偶尔在午夜梦醒的时候悄悄拿出来含着笑回忆。她是那样得完美无瑕,又是那样得遥不可及,他从来没有奢望过能和她在一起,Tohe,she’shistheho1eor1d;toher,maybe,heisnothing.

然而受到卓飞扬他们的鼓励和怂恿后,他想要她知道他爱她的欲望越来越强烈,怎么也按捺不住,也或者是他心中存在一点希冀:万一美丽的公主爱上穷小子的故事从传说变成现实了呢。尽管他知道那不可能,但他还是想确认一下。

那一年的2月14日,他在花店里预定了9支红玫瑰,又定制了一个写着“我这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见你”的巧克力礼盒。犹豫了半天才给方诗涵了个短信约她到学校附近的“相约青春”音乐吧见面。

他做好了她拒绝或者不回短信的思想准备,然而她很快就回了,说:“好。”他怀着激动的心情,到“相约青春”预定了位置,然后早早地坐在那里等。方诗涵很准时地到了。她落落大方地坐下,含着笑问:“第一次约女孩子呀?”

他又开始紧张了,窘迫地说:“是,是的。”然后拿出了他送给她的礼物。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接受了,然后说:“谢谢,在今天这种特殊的日子我还是第一次接受别人的礼物呢,谢谢你

热门小说推荐
痞子爱我

痞子爱我

简介关于痞子爱我林知意,整个南福城有名的名门大小姐,知书达礼,明理能干。十七岁父母车祸意外去世,一手担起家里的茶叶生意,照顾年幼的弟弟妹妹,抚养弟妹长大,十年如一日。人人都唏嘘这么一个好姑娘,最后嫁给了整个南福城最痞的那个痞子。*婚后,赵霆川不负他痞子本色,作天作地,让林知意不得安生。直到一次他烂醉着在酒吧跟别的女人花天酒地,被赶过来的林知意掀了桌子。在场的人从没见过好脾气的林知意这么失态过。赵霆川却高兴地爬起来一把将林知意拉到怀里你再说不喜欢老子!...

我的七个师姐国色天香

我的七个师姐国色天香

作品简介和我比剑法?我大师父当代剑仙,一手修罗剑法镇压当世!和我比邪性?我二师父邪道修士第一人,门徒十万众!和我比医术?我三师父神医门当代医仙,妙手回春,活死人肉白骨!...

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

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

简介关于我一只狸花猫吊打鬼神很合理啊!狸华投胎时出了点意外,孟婆汤还没喝就转世了。成为了农村的一只狸花猫。本以为这辈子只能抓抓老鼠,揍揍路过的狗,当个村霸度过此生。可偶然间,和村里的猫狗杀死了一条红蛇,体质进化,抢到了一个破商城。于是,崛起路上,多出了一位又一位的受害者。某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鬼王谁懂啊,我就口嗨一句,那只狸花猫晚上带千只黑狗玄猫堵我。某位僵王我就练练嗓音多吼了两下,那猫开着装满道士血的洒水车浇我!严重贫血的茅山道士们天天被狗妖鸡妖打上门不说,还要定期供血,这日子没法过了!一对大花臂在云雾中显露的那一刻。众生为之而胆颤。惹猫爷的,晚上睡觉眼最好睁一只!狸华!...

护肤网红在古代

护肤网红在古代

建议当原创观看,爽文一朝穿越到古代武侠世界,号称天然护肤古法养人的网红牧遥决定继续干自己的老本行。踏月而来,去而留香说的就是这种香香帅同款香水,打九折给你日光影下,冰肌玉骨,这是...

一个蛮子的传说

一个蛮子的传说

简介关于一个蛮子的传说一位向往美好生活,只为了能活着的大山孩子。被人逼得一步一步踏上了修真成仙的道路上。当所有人都在嘲讽他像只蛮牛一样只会横冲直撞时那便用这一身蛮力,击碎所有人的偏见。构造一个只属于蛮子的传说!...

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

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

简介关于重生后,夫人养成黑莲花心机!重生以前,堂堂沈氏集团掌上明珠沈清榆为了给心脏深处的白月光报仇,带着仇恨嫁给了顾时聿。她装作贤妻和他三年夫妻,最终却没有成功报仇,反而被白莲花所害,家人最终为了她将沈氏拱手让人。重生之后沈清榆打算偷偷报仇计划让顾时聿爱上她然后抛弃他,让他体会一遍那个人受过的伤。最后沈清榆我确实没有喜欢过你,你确实是他的替身。顾时聿怎么来两次你都不爱我?替身也可以,清榆爱爱我,好不好?。顾时聿从来就不是她的选,她就算将那个人从心底生生剜了出来,但她还是不爱他。顾时聿不知道自己爱了沈清榆多久,他只知道他羡慕嫉妒甚至是恨沈清榆在那个人面前笑魇如花的样子,可是他不敢将一丝一毫的爱意流露,他恨她不爱自己,却爱她难以自拔。所以,在有机会做替身时,他亲自设计成为了沈清榆老公,可是他又贪心了。最后的最后,沈清榆才现原来真正令人心疼得痉挛的人一直是顾时聿,所以的一切都是假的,她血红着眼握着刀柄的手无声颤抖,男人腰腹处猩红色的血晕染又晕染...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